湘潭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
县委副书记、县长段伟长讲话。
红网湘潭县分站12月26日讯(记者 杨建)为推动湘潭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建设用地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12月26日,湘潭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段伟长,副县长荣虎成,相关县直部门及各乡镇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对《湘潭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办法》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坚持一户一宅原则、保护耕地原则、符合规划原则、适度集中原则,农村村民宅基地,每户使用耕地面积不得超过130㎡;使用荒山荒地面积不得超过210㎡;使用其他土地面积不得超过180㎡。扩建申请面积不得突破一户申请该地类用地面积总的控制标准。
县城乡规划局编制湘潭县农村住宅建筑方案通用图集并在农村推广,乡镇应当鼓励和引导农村村民按照湘潭县农村住宅建筑方案通用图集进行建设。农村村民经批准并采用农村住宅建筑方案通用图集建房的,经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拆旧建新的每户给予10000元奖补资金,新建的每户给予5000元奖补资金。
段伟长指出,国土资源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最基础的工作,第一,各乡镇一定要把握好扩权强镇这一方向,强化乡镇的主体意识,抓好综合执法改革与改革创新;第二,一定要把握乡村振兴这一机遇,做好项目谋划,研究好国、省相关政策及“五大计划”,落实好五方责任主体,强力推进征地拆迁改革,提升项目产业的效益;第三,一定要把握好依法行政的这一底线,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守以效益为导向的决策规则,培育以法治为方式的思维习惯,形成以极致为目标的办事风格,善于利用集体决策,相信专业人士意见。
会上,荣虎成还就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花石镇、易俗河镇、青山桥镇、杨嘉桥镇相关负责人还进行了表态发言。(完)
附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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