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县分站1月12日讯(通讯员 旷军)2017年6月25日,湘潭县入选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首批创建县(市区),国家交通运输部将加大对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十三五”规划,具备条件的通乡镇、建制村的硬化路、旅游路、客运场站、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等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因此,荣获示范县后,城乡路网建设项目投资、客货运站场建设项目投资将得到优先支持,为抓好县域交通发展新一轮难得的发展机遇。湘潭县“七项措施”全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一体化”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一同调研调度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研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作创建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部署“一体化”工作。
二是全域规划,紧绕指导思想,科学谋划“一体化”工作。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补齐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为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完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客运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整体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辐射所有建制村”的“路、站、运、邮”一体协调发展的框架结构。
三是超前投入,立足惠民主旨,全面布局“一体化”工作。《创建实施方案》中涉及交通建设项目60余大项,几百个子项,计划投入资金170余亿元。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在“城乡客运服务体系建设”的“城乡公交一体化”中,克服资金压力,拟将公交票价按现有道路客运票价下浮50%进行定价,由县财政每年进行差额补贴。
四是主次有序,严格把握节点,分步实施“一体化”工作。我县根据“八个100%”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创建示范县验收时间,立足“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在2019年1月前全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客运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现实道路通行条件较差、建成后收益群体范围广和‘城乡公交一体化’”等当前重点民生实事和“惠民”工程,并统筹实施其他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既能顺利迎接创建示范县验收,又能在“十三五”期末前全面完成所有工作任务。
五是认真研究,细化分解任务,有机融合“一体化”工作。根据《创建实施方案》中“城乡交通信息化建设”、“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客运服务体系建设”和“城乡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我县将“城乡交通信息化建设”和“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中的内容全面融入“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客运服务体系一体化”和“城乡物流服务体系一体化”等三大块同步实施。
六是多方联动,多元筹措资金,全力推进“一体化”工作。为有效解决政府财力不足、资金缺口大的问题,我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大型国有企业资本进县投资,对“一体化”建设项目分别采用“政府主体投入模式”、“社会资本投入模式”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推进。目前成功引进了中交三航局、中交三公局、市交发集团、市城发集团、德茂宥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进驻我县投资。积极引导村民自筹资金硬化村组道路,并成立了湘潭县交通运输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项目的融资平台和代表政府出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主体。
七是积极探索,研究具体方案,有效推进“一体化”工作。作为首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没有相关经验,我县虚心向目前已基本全面开展的长沙县、汝城县、嘉禾县求教、学习,结合我县已有对公交车补贴政策,正在积极探索收购现有道路客运车辆方案、“村村通”公交运行路线方案、对“城乡公交一体化”采用“PPP”模式组建“SPV”公司后政府投资和年度付费额度方案以及相关统筹协调保障运作机制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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