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县分站6月15日讯(通讯员 张双)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湖南省湘潭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即“全国法治先进县”,成为湘潭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
近年来,湘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各项工作一道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统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以坚强有力的举措推动法治湘潭县建设之花在莲乡大地落地生根。
下一步,湘潭县还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为挺进“全国百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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