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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富民 幸福莲乡

 惠农富民 幸福莲乡
湘潭县人民政府县长 傅国平


  
    湘潭县作为农业大县,贯彻中央1号文件,将以“惠农富民”为主题,努力建设“粮食生产稳、专业合作强、土地流转广、水利建设好、湘莲品牌优、城乡环境美”的幸福莲乡。
   以粮食生产的主导效应,维护粮食安全。作为全国超级产粮大县,湘潭县将推行“三高工作法”确保粮食稳产高产。高位服务推动。全面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农技干部联点驻村服务机制,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完善农技服务短信平台,提高科技兴粮水平。高产创建推动。大力发展石潭、河口等整乡整建制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点;采用“企业+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实现40万亩高档优质稻全部订单生产,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发展,做优做强湘米品牌。高效监管推动。强化宣传发动、计划落实、台账管理、据实补贴四个“进村入户”,坚决治理耕地抛荒和“双改单”,严格保护耕地,实现“藏粮于仓”向“藏粮于地”的转变,确保全国产粮大县地位不动摇。
   以合作组织的积聚效应,构建经营体系。落实“三百工程”,把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作为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主攻方向。百万资金投入。建立“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基金”,每年实现投入递增100万元。百名干部扶持。每年从农技、林业、畜牧等部门选派100名干部,下乡进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信息和管理等服务。百家合作社示范。依托县域油茶、南竹、生猪等特色产业,3年内新建省、市、县级专业合作组织100家以上。引导合作社与具有良好市场营销网络的企业合作,组织同类或同区域合作社进行联合,形成新型经济合作体。
   以土地流转的规模效应,加快农业发展。“四动”并举,把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推动,围绕主导产业,通过政策扶持、财政补贴等措施推动土地流转,使土地流转与产业发展相辅相成。项目牵动,以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实施为依托,将项目完成后的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村集体促动,农民把土地流转给村集体,村集体再将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新型农村合作体系引动,农民以土地入股或者由合作社从农民手中流转回土地,实施统一规划,集约化经营。
   以水利建设的基础效应,增强发展后劲。推行“三议”模式,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工程来抓。议筹资筹劳。坚持“一事一议”,做到筹多筹少群众定。议建设范围。将水利建设与乌石镇、白石故居、乌石村、巨鱼村等旅游名镇名居名村相结合,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71个重点村相结合,与省、市村庄布点规划的月塘等村相结合,做到建多建少群众定。议监管模式。按照“谁建、谁管、谁受益”的原则,明晰水利设施产权,落实管理责任。扎实做好沟渠疏浚试点县、全国小农水重点县等水利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电力、道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
   以湘莲产业的品牌效应,延伸产业链条。实施“三大工程”,把壮大湘莲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实施“莲”科技驱动工程。加强与湖南农大等高校合作,建好湘莲品种科研基地,引导湘莲种植走向集约化。实施“莲”文化引资工程。办好湘莲文化节,通过“莲文化”搭台,“莲产业”唱戏,以文化品牌助推经济发展。实施“莲”产业提升工程。深度开发湘莲食用、药用和观赏价值,加快推进湘莲精深加工,打造一批国省名优品牌,建设全国最大的湘莲产业中心。
   以城乡统筹的带动效应,构建一体格局。推行“三同”,把实施城乡统筹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一江两水”环境同治。加强水上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县内湘江、涓水、涟水流域河道采砂行为,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促进城乡绿色发展和循环发展。“一区七基地”产业同兴。全力建设天易示范区和青山桥、花石等七大乡镇产业基地,实现共同规划、协同发展、项目互补,构建组团式发展格局。“一片六镇”建设同步。以打造“全省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为目标,抓好湘潭市梅林桥城乡统筹示范片建设;大力推进全国重点镇花石镇、全市唯一的全国第三批改革发展试点城镇----石潭镇等6个乡镇建设进程,带动全县乡镇稳步发展,努力建设城乡一体的“美丽莲乡”。
 
(《新湘评论》2013年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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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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