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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1月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3-11 9:43:08     字体大小: 复制链接

各乡镇整治办、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
    根据2015年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安排的要求,县整治办于1月19日-22日对各乡镇和县城区1月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暗访检查。现将检查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乡 镇

成 绩

乡 镇

成 绩

  云湖桥镇

91.75

  分 水 乡

95.2

  石 潭 镇

95.3

  石 鼓 镇

92.4

  乌 石 镇

95.6

  青山桥镇

96.24

  杨嘉桥镇

91.75

  易俗河镇

91

  河 口 镇

90.9

  谭家山镇

95.7

  射 埠 镇

92.05

  中路铺镇

94.5

  锦 石 乡

93.2

  白 石 镇

95.54

  排 头 乡

95.5

  茶恩寺镇

94.3

  龙 口 乡

96.3

  梅林桥镇

93.25

  花 石 镇

94

  县城管局

97

 

    说明:1、1月份市整治办对龙口乡(天石村、琵琶村)、青山桥镇(四境村、晓南村)、中路铺镇(桃树村、中南村)、河口镇(石泉村、石枫村)以及县城区环境卫生进行了暗访,待市整治办确定考核结果以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其列入上述四个乡镇及县城管局的第一季度考核成绩;2、本月对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的检查只作为整改交办,从2月份起进行考核,县教育局从3月份起进行考核。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县整治办,县整治办将在2月份进行复查,对未整改到位的将加倍扣分。
    2、本次共抽查了四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县卫生局要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严禁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随意处置;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要重点加强对所管辖公路的清扫保洁、路障的清除,确保公路保洁进入常态化、交通畅通;县水务局要重点加强对水源保洁管理,保证水质安全无污染;县教育局要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加强对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师生环境卫生意识的教育,从小培养学生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促进文明卫生素养的养成。
附件:
    1、2015年1月检查乡镇和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扣分情况汇总表
    2、2015年1月检查成员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


湘潭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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