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县分站3月6日讯(通讯员 唐旭)2018年3月1日上午9时30分,违法行为人郭某被湘潭县森林公安局依法传唤到岳塘区宝塔派出所进行调查。据悉,郭某是因为在春节期间拜坟时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了湘潭县人民政府颁布的禁火令而接受调查。
经过民警询问,郭某对其违反禁火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承认在2018年2月17日下午14时给自己已故奶奶拜坟时使用一次性塑料打火机燃放烟花爆竹。
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对违法行为人郭某进行询问。
同时,湘潭县森林公安局民警通过调查取证,在现场发现了拜坟使用的香烛以及还未燃放的礼花,进一步确认了郭某的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人郭某拜坟使用的礼花。
违法行为人郭某拜坟使用的香烛。
针对郭某的违法事实,湘潭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作出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作出处罚决定后,民警立即通知郭某与其家属到湘潭市森林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对郭某使用的作案工具实行收缴。
违法行为人郭某与其家属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2018年3月1日下午15时30分,郭某被湘潭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依法送至湘潭市拘留所,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正式对郭某实施拘留。
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将违法行为人郭某送至拘留所。
森林防火工作极其重要,一点小小的疏忽就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造成毁灭性的破坏。通过此次案件可以看出湘潭县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视以及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同时,小编也希望此次案件能够对大家起到警示作用,严控林区火源,从自身做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保护这属于我们大家的绿水青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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